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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1 14:28:14点击:311

信息摘要: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

    •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

    •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的《芜湖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

    • 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 租房证明材料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承租私有住房,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 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以确保所提供的房租完税发票的真实有效性。

    • 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

    • 如果是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是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应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该证明信息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二、注意事项

  1. 提取条件:职工需要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

  2. 租赁合同:出租房必须填写房屋中介或者房屋代理公司,不能与房东私人签订合同。

  3.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4. 发票金额:发票所开金额要与合同内约定的期限、每月租金相吻合。

  5. 发票付款方:发票付款方需填写员工本人姓名。

  6. 代理公司资质:在找代理公司开发票时,先审核一下该公司的资质,以免遇到无效发票。

  7. 提取额度: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和账户余额。

  8. 提取次数: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只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都需提供合同、发票、身份证等证件。

  9. 提取流程: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不对个人受理提取业务,提取者提取时须通过所在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开具发票后将证明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人员,由公司代为办理。

  10. 真实性要求: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请注意,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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