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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海扬帆公积金咨询
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6甲3号
联系电话:13716001323
公司邮箱:66666666@qq.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31 09:45:55点击:369
在职公积金的提取并不完全取决于缴纳的时间长度,而更多地是依赖于是否满足特定的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虽然公积金的提取不完全取决于缴纳的时间,但一般来说,职工只要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并且满足上述提取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然而,具体的提取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提取对象身份和提取条件审核,并开具提取证明。
职工持提取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等)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若准予提取,则受委托银行会办理支付手续,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积金的提取是有条件的,仅限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若有虚假提取等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在提取公积金前,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提取公积金后,由于用人单位会继续缴纳公积金,因此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会持续增加,这不会影响后续申请公积金贷款。